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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誠尋車十八載———記丹東市客運總站王雙喜

謝文君

  
  8月8日,立秋。丹東市客運總站工會副主席王雙喜在冒雨把一輛丟失的自行車送到失主家后,掏出了總不離身的小冊子。

  小冊子記錄的是王雙喜18年來義務為丟失的自行車尋找到的失主名單,每月一次的整理意味著又有不少的自行車回到了主人的身邊。

  18年來,素有“找車大王”之稱的他已經(jīng)形成了一種固定的生活狀態(tài)———不停地為丟車的人義務進行尋找,然后再親自歸還。

  對如今已經(jīng)56歲的王雙喜來說,伴隨著18年沒有休息日的非常生活,還有一組用非凡毅力創(chuàng)造的非常數(shù)字值得他回味一生:18年,6000多個日夜,找到并返還9141輛丟失的自行車,挽回直接經(jīng)濟損失100多萬元,謝絕失主的酬謝金30多萬元,找到5000輛時入選吉尼斯“義務尋車之最”。

  18年精誠,王雙喜在找回人們丟失的自行車的同時,也正在找回人們對社會道德的希望和原本美好的心靈……

  緣起

  至今,談起尋車的初衷,王雙喜還有著一絲后悔與內(nèi)疚。

  1989年12月的一天,王雙喜早晨上班,在家門口附近,發(fā)現(xiàn)一輛新飛鴿自行車車鎖被撬,前輪朝天地躺在路邊。當時王雙喜要趕著上班,也沒在意。第二天早晨上班,他再一次路過此地時,發(fā)現(xiàn)有五六個人圍在自行車那兒議論著:這車昨天還是輛新車,今天就成了架子。王雙喜感到挺內(nèi)疚:若是我昨天發(fā)現(xiàn)時,把它放到一個安全地方,或抽點時間查查它的來龍去脈,送還給失主,就不會出現(xiàn)這種情況。這車價值300多元,若是我的車,我能不管嗎?

  于是,他這一管就是18年。

  不久后的一天中午,王雙喜在下班途中,又發(fā)現(xiàn)了一輛白山28型黑色自行車的車鎖也被撬動過,他把這輛車推到公安局屬下的車管所,從牌照底卡上查出失主叫王哲,是木材公司一個退休的老同志。當王雙喜根據(jù)卡上所寫住址找到了王哲,送自行車到他家時,王哲驚喜地撫摸著失而復得的自行車,感激地連聲說:“謝謝,謝謝!”這事兒讓王雙喜感到,人們多么渴望丟失的車子重新回到身邊,那是一個意外的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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